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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肖像权使用协议书该怎么写?

在民法上,我们有一项权利为肖像权,即我们有权使用自己的肖像,也有权利维护自己的肖像,任何人不得未经他人同意而将他人的肖像用作商业用途。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广告,明星为商家代言,打广告,有利于商品更好地销售,有时医院也需要患者来做广告,这时就涉及到患者肖像使用权问题,那么患者肖像权使用协议书该怎么写?下边小编为你介绍。

患者肖像权使用协议书该怎么写?

协议书范本

肖像使用方(以下简称为甲方):(单位名称) 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肖像授权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义务、权利,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自愿按照甲方要求,拍摄所属甲方的宣传产品(带有其肖像的照片、图形及视听资料等作品),并同意甲方以正当方式,将含有乙方肖像的作品用于甲方业务及宣传活动(如使用在甲方品牌的电子商务、户外广告、电视媒体、样本画册印刷企业内部资料及订单选样等宣传载体),范围仅限于国内。

2、肖像使用期限自协议签字之日起 年 月 日。

3、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对于带有乙方肖像的作品进行技术处理、修改,无需经过乙方的同意。

4、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在上述1、2、3的形式、范围、时间之内使用乙方肖像,甲方于 本协议签署之日一次性付给乙方人民币 (大写 整)。

5、本协议内容为甲乙双方协商,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更改协议内容,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单位名称)签订。

肖像权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采用摄影术或者造型艺术手段反映自然人包括五官在内的形象的作品。肖像权为人格权之一种,是自然人对于肖像的制作权和标表使用权。法律上的肖像为自然人人格的组成部分,肖像所体现的精神特征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转化或派生出公民的物质利益。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是基于肖像上多方面体现了公民的精神利益、人格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肖像权规定,肖像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侮辱其肖像。警方有权保留使用权。如果受害者的肖像被擅自使用,可先协商,如拒不撤销者,可依法进行起诉,申请司法保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肖像权的内容包括:

(1)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拥有对肖像的制作专有权和使用专有权。

(2)公民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权或对肖像权进行损害、玷污。

肖像权是一种人格权,公民可以使用自己的肖像,也可以禁止别人使用自己的肖像。在生活中患者如果遇到医院需要使用自己肖像权的情况,可以和医院签订患者肖像权使用协议书,具体商定肖像权相关事宜。如果遇到有关侵犯自己肖像权等问题,可以先进行协商,若协商未果,可以依法进行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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