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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反向 侵权认定

商标反向 侵权认定

商标就是公司或企业的重要财产,是区别与其他商品的重要标志,也是用户辨认的最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商标的取得必须经过规定程序才能取得,这样其他公司不能侵犯该公司已登记的商标。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在中国有“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之区别。注册商标是在政府有关部门注册后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未注册商标则不受商标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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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的认定、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如何认定商标侵权

(一)商标侵权行为种类

商标法52条规定了5种侵犯商标的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商标权侵权行为认定过程

1、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

2、确定被控侵权的具体对象。

3、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认定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以及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属于同一种类或者相类似。

4、通过认定侵权行为的3个步骤,特别是经过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后,就能认定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三)认定商标侵权的重点、难点:

1、未撤销之前的注册商标均应受到保护。

2、准确认定近似商标。

3、正确判断类似商品。

4、不以商品质量的优劣作为判定。

5、商标注册人的违法使用。

6、合理界定正常使用行为。

7、综合衡量其他因素。

商标侵权的前提是被侵权人必须享有商标的商标专用权,如果是被侵犯的商标权的商标是无效商标的,即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已经届满的,法律以及国家机关是不保护该无效商标的,此时可以允许随便使用,但是如果是出于失效一年的时间内的,是不能进行再次注册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