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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中毁损财物是指公共财物吗

一、寻衅滋事罪中毁损财物是指公共财物吗?

寻衅滋事罪中毁损财物是指公共财物吗

寻衅滋事罪中毁损财物不单是指公共财物,也包括个人财物,寻衅滋事罪中毁损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涉嫌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二)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寻衅滋事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三、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羁押后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在我国,公共财物和个人合法财产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寻衅滋事行为区别于故意损坏财物罪,在寻衅滋事案件中,可能犯罪嫌疑人跟受害人之间并不认识犯罪嫌疑人,只是为了发泄个人私欲才任意损毁他人财物的。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受害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