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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权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什么?

人身权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什么?

一、人身权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什么?

可以让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包括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

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其时效的计算起点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个方面,由于此类请求权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通说认为,基于人身权的请求权不属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但在司法实践中,人身权请求权往往与他人的侵权行为相联系,因此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四种保护人身权的方法。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个人专属法益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

二、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包括:

(1)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

(2)其他障碍: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②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③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④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诉讼时效一般是指,经过了法定的期限,权利人没有行使自己的权利,按照法律的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在诉讼时效期内,如果权利人提出了请求,法院就会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诉讼时效期满后,权利人再行使请求权的,法院就不会再提供保护。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由于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不可抗力,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终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时,可能导致诉讼时效终止。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不能行使请求权时,诉讼时效会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