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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推定原则四个要件是什么?

一、过错推定原则四个要件是什么?

过错推定原则四个要件是什么?

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该法对于过错推定原则的一般规则。在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情况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行为人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证明成立者,推翻过错推定。

二、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规则:

1、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建筑物及其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应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2、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责任。在共同危险行为人致人损害的情形下,受害人不能判明谁是加害人,不能证明加害人的主观过错,为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必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中推定共同危险行为人的共同过失。

3、雇员、国家公务人员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责任。这种赔偿责任应适用推定过错责任原则,被告举证责任倒置,由雇主或法人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举证不能或证明不足的,直接从损害事实推定雇主或法人主观上有选任不当,疏于监督管理的过失,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医疗损害责任。医疗事故是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竟合,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在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人往往对医学知识缺乏基本了解,受害人是弱者,难以举证证明致害人在医疗服务中有过错,如果适用一般过错责任原则,势必使受害人一开始就处于十分不利地位。因此,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也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只要受害人能证明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事实与医疗单位的行为有因果关系,如果医疗单位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就应推定医疗单位有过错而承担民事责任。

三、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情况: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侵害时,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199条)

2、下列情况下,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222条)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3、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242条)

4、动物园的过错推定责任(《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248条)

5、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过错推定责任(《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252条)

6、堆放物侵权(《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255条)

7、林木折断侵权(《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257条)

8、窨井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258条)

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后也是可以通过法律的武器来维权的,那么在判断对方是否有过错时也是包含了过错推定这一原则,被害人不必举证对方的主观过错直接从损害事实的客观要件推定行为人主观有过错,如果说行为人认为自己没有过错则需要自己进行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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