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损害赔偿/侵权案例/列表

共同侵权责任划分

共同侵权责任划分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侵权行为属于一种对他人造成损失的违法行为,而人身侵权就是对他人身体造成一定伤害的一种侵权行为,我国对于人身侵权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造成人身侵权的行为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也要及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共同侵权责任划分受不受主观影响

早期大陆法系国家如德国和日本一般采主观说共同侵权行为也以过错作为必备的构成要件,或者数人皆为过失的、另一方为过失,主观说又可分为“共同故意说”和“共同过错说”,包括故意和过失。“共同过错说”则认为。根据数人之间是否有“意思联络”为要件,无法构成共同侵权,并且不要求共同侵权行为人之间必须要有意思联络,要求共同侵权行为人之间存在主观上的共同过错。而一方为故意,共同侵权行为不应以“意思联络”为必要条件。“共同故意说”认为数人之间的“意思联络”是成立共同侵权的必要条件,亦即不以共同通谋为要件,亦即以共同通谋为要件,过失也可以构成共同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