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毁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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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能否成为侵犯名誉权的被告?

一、 单位能否成为侵犯名誉权的被告?

单位能否成为侵犯名誉权的被告?

单位可以成为被告,单位责任应当由法人承担,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明确规定了自然人享有名誉权。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我们有权利用自己良好的声誉获得更多的利益,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 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也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也享有名誉权。

二、侵犯名誉权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1、被告是否实施了侮辱、诽谤行为。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以侮辱、诽谤为主要方式,因此,认定是否构成名誉权侵权,首先应确定行为人是否实施了侮辱、诽谤行为。一般来说,只要行为人将某种与事实不符的情况公开并造成对他人名誉的毁损,就构成诽谤。不过,由于言词本身较为含糊或有歧义,确定言词的内容是否具有诽谤性时,必须对言词作全面的分析和理解,并根据一般人的观点、参考整体性标准来认定。

2、被告是否存在过错。

名誉权侵权,适用过错责任。《意见》第15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公民或者法人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确定其赔偿责任。在确定毁损名誉时,原告必须举证证明被告有过错。在本案中,被告向原告单位发送工作联系单,属于正常的工作范畴,没有过错。

3、在工作联系单中提出意见评价是否会侵害名誉权。

被告依照合同约定在工作联系单中提出意见评价,属于侵害名誉权的一种抗辩事由,是一种正当行使权利的行为。

对于侵犯名誉权的犯罪事实认定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情况而定,特别是对于侵犯名誉权的相关犯罪事实情况,必须结合侵犯名誉权的犯罪事实和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认定,如果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的,或者恶劣的社会影响的,还可以对单位的法人从重从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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