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毁谤

当前位置 /首页/损害赔偿/名誉毁谤/列表

公职人员侵犯名誉权怎么办?

一、公职人员侵犯名誉权怎么办?

公职人员侵犯名誉权怎么办?

认定名誉侵权行为,行为人要存在侵犯名誉权的违法行为。认定名誉侵权违法行为可以从行为方式来界定,其中通过口头、书面或网络传播等方式对他人进行诽谤和侮辱,或是对他人的隐私和材料未经他人同意而擅自公布的,都可纳入名誉侵权行为范围之内。公民可依法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他人的违法违纪行为,他人以检举、控告侵害其名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可见,举报是公民的一项合法权利应予以保护,举报的内容不仅包括违法违纪行为,也应包括公职人员的思想道德问题。

二、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既可以以口头方式进行,也可以以行为方式进行。其表现形式是将现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损于人的社会评价的事实扩散、传播出去,以诋毁他人的名誉,让其蒙受耻辱,可以称之为“以事生非”。

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从法理上讲,对于公众人物提起的名誉侵权之诉,在主观过错方面的考察,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恶意为标准,没有实际恶意的行为,即使确实损害了公众人物的名誉,也不应认定为侵权。这种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仍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情节严重的,将会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3、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必须强调的是,这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心理负担或精神上受到的折磨必须是客观实在的东西,而不是受害人主观上的一种感受。

综上所述,公职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在给人民群众办事的时候要热情周到,提供优质服务。如果对前来办事人员态度蛮横甚至是语言侮辱的,可能是侵犯到名誉权。这个时候,当事人可以到公职人员单位举报这种行为,情节严重的,也能通过诉讼手段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