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毁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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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名誉权行政处罚规定是什么?

一、侵犯名誉权行政处罚规定是什么?

侵犯名誉权行政处罚规定是什么?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42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名誉权侵权方式有几种

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

1、侮辱

侮辱是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

2、诽谤

诽谤是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侮辱、诽谤是常见的名誉侵权行为,民法典101条明令禁止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名誉。对法人名誉的侵害,主要表现在散布有损法人名誉的虚假消息,如虚构某种事实,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以图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等等,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誉权的侵权行为。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对于我们国家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是非常严厉的进行打击的,当然这里的侵犯名誉权它的主要的形式是比较多样的,比如说通过诽谤或者是侮辱等各种各样的泄露他人隐私的行为的。这些都需要进行一定的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