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

当前位置 /首页/损害赔偿/高空坠物/列表

发生高空坠物死亡坐牢吗?

一、发生高空坠物死亡坐牢吗

发生高空坠物死亡坐牢吗?

高空坠物致人死亡是要坐牢的,具体分两种情况,分别是过失死亡和故意伤害致死,两种情况都需要接受法律的制裁,要坐牢。如果是高空抛物,可能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一条 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致害责任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高空坠物与高空抛物的区别

(一)、主观性不同:

1、准确认定高空抛物犯罪。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应当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准确判断行为性质,正确适用罪名,准确裁量刑罚。

2、准确认定高空坠物犯罪。过失导致物品从高空坠落,致人死亡、重伤。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从高空坠落物品,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法律责任不同:

建筑物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判决其承担侵权责任;有其他责任人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向其他责任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尽量查明直接侵权人,并依法判决其承担侵权责任。

(三)、惩处力度不同:

依法从重惩治高空抛物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多次实施的;经劝阻仍继续实施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的;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高空中的闲置的物品或者是悬挂物品坠落致人死亡,房屋所有人和管理人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是过失掉落致人死亡,受害家属接受赔偿的话,可以用赔偿金的方式安抚受害家属,当然过失致死也是构成刑事责任需要坐牢的。

TAG标签:高空 死亡 坠物 坐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