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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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停车位高空坠物应如何赔偿?

在我国的民法典中,规定了关于高空坠物侵害被害人权益,被害人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高空坠物分为有确定的加害人和无确定的加害人,有确定的加害人,则要求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无确定的加害人,则可能的加害人应当承担补偿责任。那么非停车位高空坠物应如何赔偿?

非停车位高空坠物应如何赔偿?

非停车位高空坠物应如何赔偿

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由于高空物体坠落属于车损险的范畴,如果车主购买了车损险,可通过保险公司寻找责任方进行理赔。如果找不到责任方,按照规定,在“未见第三方”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应对车辆进行理赔。不过,理赔时会有约30%的免赔率,实际赔偿金额可能只占损失的70%。

需提醒车主的是,在一般的高空坠物理赔中,如果砸中的仅仅是车玻璃,需要车主购买单独的车辆玻璃损坏险方能理赔。

随意停车只能获部分赔偿

那么,是否车主只要购买了车损险,车辆在遭遇高空坠物砸损时,就能全部理赔呢?

答案也是否定的。“如果车辆不是正常停放在停车位,车主也有一定过错,因此只能获得部分赔偿。”根据相关规定,对于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也应给予补偿。也就是说,高空抛物、坠物,只要查不出具体的行为人,所有可能造成损害的相关责任人就要共同承担补偿责任,车主可将有可能加害的相关责任人作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获得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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