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权益

当前位置 /首页/损害赔偿/妇幼权益/列表

拐卖儿童判刑几年

法律上面的理解拐卖儿童罪实际上就是指使用欺骗的手段、利益诱惑又或者其它一切手段,让还没有到十四周岁即是还没有成年的孩子被迫离开了自己的家庭或者监护人身边的不法行为。当中拐卖儿童行为是指把出卖儿童作为商品一样赚取金钱的或者获得其他利益收入的行为,只要犯罪嫌疑人有以下其中的一种行为就会被判刑为拐卖儿童罪:

拐卖儿童判刑几年

1、用欺骗手段拐带掳走儿童;

2、绑走未满十四岁的孩子;

3、犯罪嫌疑人收买或者贩卖未满十四岁的孩子;

4、在拐卖的过程中有接送过或者中转过未满十四岁的孩子。

按照我国《刑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因为有人拐卖儿童因而被判处拐卖儿童罪的,就会获刑被判处大于五年小于十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相应的罚金。假如犯罪人有以下所说的情况之一,就会被判处大于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是被判无期徒刑,并会被处相应罚金或者上交没收犯罪人的全部财产;倘若情节非常严重的,就会被判处死刑,同时也需要被处没收所有财产。

第一:犯罪人是拐卖妇女、儿童不法集团的首领重要分子。

第二:这次犯罪行为中拐卖的妇女、儿童人数超过3人以上的情况。

第三:做出奸淫被拐卖妇女的犯罪行为。

第四:犯罪人通过诱惑欺骗、强制逼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

第五:把出卖妇女、孩子赚取金钱利益当做目的,使用暴力、威胁强逼或者用麻药麻醉迷晕的手段去绑架妇女、儿童的行为。

第六:以出卖婴儿幼儿赚取金钱利益当做目的,偷盗婴幼儿的行为。

第七:这次犯罪行为中导致被拐卖的妇女、孩子或者他们的身边亲人遭遇到严重的人身伤害、离世或者导致其它的相当严重后果的行为。

第八:犯罪人把妇女、孩子卖去境外国外的行为。

TAG标签:拐卖儿童 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