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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校园欺凌最新法律法规有哪些

校园欺凌法律法规有哪些?

校园欺凌最新法律法规有:《未成年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

《未成年保护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并适应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的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司法活动中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学生在学校受到欺凌的,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受到《未成年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保护,年龄较小的,不能受到处罚的,可以由家长进行教育人,让对受害者进行赔偿,能对其处罚的,可以对其进行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

二、学校的责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综上所述,学生在学校受到欺凌的,可以受到《未成年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保护,受害者可以向施暴者要求赔偿,施暴者的年龄较大的,可以根据受害者受到情形,对施暴者进行处罚,可以对其进行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可以进行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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