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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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财产侵权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虽然未成年人在心理、生理上都没有发育完全,其实施民事行为也需要得到其监护人的同意,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依旧存在着,由于未成年人的行为,导致了他人的财产权益受到侵害,根据法律的规定,未成年财产侵权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未成年财产侵权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一、未成年财产侵权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未成年人是由其监护人教导,若其实his了侵权行为,那么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无论从道德上来说还是从法律上来说,父母都对其未成

年子女具有监管义务。基于此,很多国家在未成年人侵权责任的承担上都将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作为责任承担主体或是赔偿主体,一方面能更好的保障当事人权益的实现,弥补未成年人财产能力的缺陷;另一方面也能督促监护人更好的对被监护人进行教育和监管,提升监护人的责任感。就目前来说,我国未成年人侵权的责任主体是其监护人,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2条规定可知,监护人无论过错与否都要承担侵权责任,但尽到监管义务的可以减轻责任。学界通说认为这是一种严格的无过错责任。

笔者认为,不加以区分的建立监护人承担责任的制度并非一个合理的选择。第一,对监护人来说不公平。虽说抚养、教育子女是父母的天职,但孩子的成长、性格的养成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造成未成年人侵权的诱因也是来自多方面的,父母的监管不力可能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但并非全部。同时,孩子有自己的空间,有自己的活动,父母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在孩子身边,对于什么是尽到监护责任应当进一步进行解释,并非笼统的进行规定,导致实践中难以具体操作。第二、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一味的要求监护人承担责任,可能会造成监护人为了避免被监护人实施侵权行为,限制未成年人外出活动等现象,这不仅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也与立法的初衷相违背。同时,并非所有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都是其父母,那么在父母缺位或是缺乏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其他人可能不愿意承担风险从而拒绝充当监护人的角色,这也不利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健康成长。笔者认为,监护人在未成年人侵权责任承担上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较为合理,让监护人自己举证证明其尽到监管义务,这种既不过分严格又不过分宽松的形式,更具有合理性。

二、未成年人侵权致害,庭审时已成年,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公民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1条规定: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十八周岁,在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虽然庭审时已年满十八周岁,但没有证据证明其有财产,故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知道,由于未成年人没有经济能力,故而未成年财产侵权的赔偿责任监护人谁承担,即使是案件审理时已经成年,一般也是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对方当事人也可以请求由该未成年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