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律师解答

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是什么

(一)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销售者具有双重法律地位,对生产者而言,它是用户,其用户的合法地位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对消费者而言,它是产品质量责任的潜在承担者。因此,销售者必须对消费者负责,这就决定了销售者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证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志。

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是什么

(二)保护销售产品原有的质量。产品质量从根本上讲,取决于生产者,但是,在销售过程中,也可能造成产品原有质量的损害。因此,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其销售产品的质量。

(三)不得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如果销售者销售这类产品,轻则对消费者不起作用,重则有损消费者的健康乃至生命。因此,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出发,必须制止这种行为。

法律依据:《固定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五条

 销售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一)销售固定电话机商品,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定;
(二)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得销售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和不合格的固定电话机;
(三)销售时,向消费者当面交验产品使用说明书明示的全部主附件并试机;提供有效发货票、产品合格证、三包凭证和产品使用说明书;介绍商品性能,使用方法、维护保养事项、三包方式和修理单位,正确填写三包凭证;
(四)对于符合本规定退货或者换货条件的固定电话机商品,应当按照本规定为消费者办理退货或者换货,不得故意拖延推诿,无理拒绝;
(五)对于消费者提出的质量问题负责与生产者或者修理者联系,不得无理拒绝;
(六)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