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食类食品制售的范围 法录帮 人身侵权律师解答 2.34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冷食类食品,指一般无需再加热,在常温或者低温状态下即可食用的食品,含熟食卤味、生食瓜果蔬菜、腌菜等。热食类食品,指食品原料经粗加工、切配并经过蒸、煮、烹、煎、炒、烤、炸等烹饪工艺制作,在一定热度状态下食用的即食食品,含火锅和烧烤等烹饪方式加工而成的食品等。《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 TAG标签:冷食 制售 人身侵权 类食品 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