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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的性质有哪些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是当合同一样不履行合同责任时对另一方的救济。
违约责任的特点:
1、违约责任的产生以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为条件。
2、违约责任的相对性。
3、违约责任主要具有补偿性。
4、违约责任可由当事人约定。
5、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违约责任的性质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