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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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调整了吗

个税调整了吗
律师解析:调整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调整为五千元。从2019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从三千五百元调整到五千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需要先扣除部分附加项,包括每月一千元的子女教育、每年三千六百元的继续教育、每月一千元的住房贷款信息、每月一千元指两千元不等的赡养老人费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