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买卖未过户发生事故谁担责 法录帮 交通事故责任律师解答 2.67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车辆属于动产范畴,车辆买卖过户登记,并非所有权变动的公示方式,而是一种行政管理措施。机动车买卖,只要车辆交付给了买主,车辆的所有权就立即发生转移,未过户登记不影响所有权转移和风险承担。因此,车辆交付后而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其间发生事故,责任也应该是由车辆的买受人承担。【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TAG标签:担责 事故 交通事故 车辆 交通事故责任 过户 买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