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律师解答

好意同乘的赔偿原则

依据交通管理大队认定事故责任,依法主张损失;同乘人有责任的,可以向同乘人追偿责任。好意同乘在法律上属于侵权责任案件,对于侵权案件,《民法通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了三种规则原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过错责任原则,第一百二十三条的无过错责任原则,以及第一百三十二条的公平责任原则。过错责任是处理侵权案件的一般性原则,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有严格的适用范围,只有在法律作出特别规定时才可适用。

好意同乘的赔偿原则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