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如何复议

时间条件,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超期不会处理;
形式要求,递交书面复核申请,不能采用口头或其他形式;
递交部门,做出事故认定交管部门的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
内容要求,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次数限制,只能复核一次,不能复核一次后认为不公正而再次申请复核。

交通事故如何复议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四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二)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形式,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意见。办理复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