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律师解答

未带行驶证处罚

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罚款20-200元,驾驶证扣1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根据《新交规驾驶证扣分细则》规定: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的驾驶证扣1分。

未带行驶证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