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律师解答

哪些行为是交通肇事逃逸

哪些行为是交通肇事逃逸
律师解析: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交通肇事逃逸有构成犯罪与尚未构成犯罪之分。
交通肇事逃逸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