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律师解答

胎儿属于交通事故中的被抚养人吗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胎儿因为还没有出生,因此也尚未成为法律上的“人”,仅是母体中的一部分,所以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倘若在这段过程中,胎儿的母亲一方承受了来自于第三方的侵害之时,胎儿能否被认定为被扶养人从而获得赔偿的问题,目前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而在社会实践中存在诸多的争议。

胎儿属于交通事故中的被抚养人吗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