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律师解答

南宁交通事故理赔标准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1、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3、参照南宁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1、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2、参照南宁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40元/天。
六、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南宁交通事故理赔标准

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