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鉴定律师解答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司法解释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9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2月21日起施行。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司法解释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

2012年11月27日

为正确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