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律师解答

事故车辆报废标准

事故车辆报废标准:
目前主要达到以下两个标准的车辆,都可以申请报废,按照报废的标准理赔:
第一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第二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
机动车使用年限及行驶里程参考
机动车使用年限及行驶里程参考
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事故车辆报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