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认定: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如何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