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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医疗损害赔偿标准

安徽省医疗损害赔偿标准

发生纠纷的时候,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就需要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医疗纠纷是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一类纠纷,很多医疗纠纷都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而规范医疗行业和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医疗纠纷法规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了解了相关法律规定才能妥善解决好医疗事故纠纷,防止在发生后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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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徽省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第二十五条

(一)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轻微伤害,不支持赔偿权利人的精神抚慰金请求;

(二)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一般伤害没有构成伤残等级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为1000元至5000元;

(三)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的伤害已经构成伤残等级,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结合受害人的伤残等级确定,一般不低于5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

(四)造成公民死亡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不低于50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

案件有其他特殊侵权情节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不按上述标准确定。

受害人自身有过错的,应按其过错程度减少精神抚慰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