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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可以补缴医疗保险

参保职工可以补缴医疗保险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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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养老保险不足年限补缴


(一)、原固定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1989年后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满十年一次性补缴满十年

1.填写一式三份《厦门市原固定工参保人员一次性缴交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基本养老保险手册》或《厦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帐单》, 至稽核科35号窗口确认实际缴费年限、核算补缴月数及补缴金额;

2.持《申请表》、职工本人档案、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基本养老保险手册或《厦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帐单》等相关材料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处审核;

3、持审核后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至稽核科35号窗口打印补缴单据《厦门市社会保险费政策性缴费个人核定通知单》至地方税务局缴费;(地税缴费时间:每月6日—20日)

4、持地税的《税收通用缴款书》(需加盖受理银行的业务章)及办理退休的相关材料,于当月15日前返回市社保养老科或所管辖的区社保相关部门办理退休手续。

(二)、非原固定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2000年6月30日以前参加我市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十年一次性补足十五年:

1、填写一式三份《厦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不足缴费年限补缴申请表》;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基本养老保险手册》或《厦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帐单》,至稽核科35号窗口核算补缴月数、补缴金额;

2、持《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至稽核科审批;

3、至稽核科35号窗口打印补缴单据《厦门市社会保险费政策性缴费个人核定通知单》至地方税务局缴费;(地税缴费时间:每月6日—20日)

4、 持地税的《税收通用缴款书》(需加盖受理银行的业务章)及办理退休的相关材料,于当月15日前返回市社保养老科或所管辖的区社保相关部门办理退休手续。

(三)农场人员养老退休不足年限补缴

1、填写一式三份《厦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不足缴费年限补缴申请表》;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基本养老保险手册》或《厦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帐单》,至稽核科35号窗口核算需补缴金额(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最低社会平均工资,缴费费率为22%);

2、持《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至稽核科审批;

3、至稽核科35号窗口打印补缴单据《厦门市社会保险费政策性缴费个人核定通知单》至地方税务局缴费;(地税缴费时间:每月6日—20日)

4、持地税的《税收通用缴款书》(需加盖受理银行的业务章)及办理退休的相关材料,于当月15日前返回市社保养老科或所管辖的区社保相关部门办理退休手续。

以上全文即是厦门社保补缴年限是怎么规定的相关内容,社保的缴纳最好做到按时缴纳,社保关系着我们生活的多个方面,对我们日常生活而言起着较大的作用,建议大家还没有购入社保的可以考虑购买一份,也是买个放心,更多问题可以去社保局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