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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失业保险可以拿多少

由于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出于弱势地位,因此法律对于劳动者有专门的保护制度,比如工伤赔偿、事业保险等等。但是很多人对于这些法律规定不是很清楚,导致自己的群益被侵害。那么工伤失业保险可以拿多少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工伤失业保险补助金待遇标准的情况。

工伤失业保险可以拿多少

一、致残1—4级待遇

工伤人员因公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推出工作岗位,享受一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的,为24个月得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二级伤残的,为22个月;三级伤残的,为20个月;四级伤残的,为18个月;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的,为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的90%;二级伤残的,为85%;三级伤残的,为80%;四级伤残的,为75%;工伤人员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又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由工伤保险基金继续支付伤残津贴。职工因工伤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致残5—6级待遇

工伤人员因公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一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的,为16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缴费工资;六级伤残的,为14个月;保留与用人单位的老公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该工伤人员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三、致残7—10级待遇

工伤人员因公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一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的,为12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个月本人缴纳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0个月;九级伤残的为8个月;十级伤残的,为6个月;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四、生活护理待遇

对工伤职工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长期不能自理、需要别人的护理所给予的一种补偿。工伤职工伤残达到一至三级生活不能自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依赖的,应当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生活护理费标准是按照生活不能自理的程度分为三档确定,与本人对社会贡献、收入的高低因素无关。从社会保险的公平性出发,护理费待遇的计发基数是按照统筹地区的职工平均工资,而不是伤残职工本人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人员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安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不能部分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为别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总之,应对工伤失业保险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工伤失业保险可以拿多少的问题,防止陷入法律误区,您可以通过本站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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