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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失业保险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应如何写?

当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一般都会办理失业保险。对于失业保险,在劳动者离职之后可以领取相应的失业金。很多办理过失业保险的离职劳动者,不知道如何填写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下面小编将针对这一问题为大家进行解答,办理失业保险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应如何写?

办理失业保险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应如何写?

一、办理失业保险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应如何写?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非劳动者主观意愿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保满一年的,劳动者可以在离职后60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就业局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登记。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是由单位出具的,与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无关,只需要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上,注明解除劳动合同原因为用人单位原因即可。

二、失业保险办理条件是什么?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二)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并且符合法律相关的规定,那么,只需要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协议证明上,注明解除劳动合同原因是用人单位原因就可以了。接下来,劳动者就可以按照规定的流程,领取相应的失业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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