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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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正常生育保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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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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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生育保险报销多少

常州生育津贴补偿标准:妊娠7个月(含)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妊娠3个月(含)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月;如遇有难产或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的增加半个月;如遇有晚育并自愿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增加1个月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标准:市区上一年全部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生育医疗费(规定的生育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普通病房住院费和医药费等)补偿标准为:妊娠7个月(含)以上生产或者不满7个月早产的3000元;妊娠3个月(含)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1500元;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补贴250元。原在企业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按女职工生育医疗费定额和一次性营养补助费标准进行补偿。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职工生育保险范围、不能享受有关待遇的,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按女职工生育医疗费定额标准的50%由生育保险基金给予一次性补偿。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一次性补偿标准:放置宫内节育器150元;取出宫内节育器200元;流产250元;引产1500元;绝育一次性补贴2000元;复通手术一次性补贴2000元。同时实施两种以上手术的,享受最高标准的一种。已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待遇的,不再重复享受生育保险的有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