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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是多少?

一、南宁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是多少?

南宁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是多少?

1、根据南宁市统计部门提供的2019年度南宁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设定2020年度南宁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2746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各为2730元,合计为5460元。

2、根据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设定2020年度南宁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810元。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随之调整。

3、为进一步落实为企业降成本减负担有关政策,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可结合自身经济效益状况,在5%-12%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二、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

(一)购买、建造、翻建及大修自住住房的

提取条件:缴存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自住住房是指缴存人或配偶工作、生活(以工作单位或户籍为准)所在市辖内居住的,并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

缴存人为改善居住条件在本市购建的第二套住房,或为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购建的第二套住房,暂可入可以申请办理提取的情形。

提供的基本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2、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粘贴至申请表指定位置)、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所购住房属配偶名字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异地购房(指在南宁市含六县以外城市购房)还须提供缴存人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或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或住房公积金缴交证明原件)(收取原件)。

(二)属非危旧房改造户或非拆迁户购买非还建住房或安置房的,提供:

(1)政府或当地政府房改部门的危旧房改造批文原件及复印件或拆迁安置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危旧改造房或拆迁安置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预付款收据或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区直房改或南宁市房产部门开具的准购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受理时限:取得准购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备案时间起1年内。一次性提取,过期不再补提。

提取额度:办理住房贷款的不超过购房首付款,无贷款的不超过收据、发票或备案证明记载房价。

这样可以清楚的知道自己每个月缴纳住房公积金多少。在实践中,住房公积金可以用来贷款买房或者提取住房公积金用来支付都是可以的,大家可以提前了解一下办理的所需的资料,这样可以方便大家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