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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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认定延期申报申请

工伤保险认定延期申报申请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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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申报程序

①先向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工伤,经认定为工伤后报市社保经办机构备案;

②医疗终结或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报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等级、护理等级鉴定;

③根据伤残等级、护理等级,向市社保经办机构申领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