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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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工伤保险属于一种只有用人单位承担费用的社会保险制度,因此单位就不能要求职工也承担部分工伤保险费用。而要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造成人身损害的话,此时需要先申请进行工伤认定,那么之后才有可能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赔偿。而其中,往往会结合工伤鉴定的结果来确定应该享受怎样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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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闲置国有土地处置实施办法


为促进自治区节约集约用地,依法规范土地市场行为,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国有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本实施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闲置国有土地(以下简称闲置土地)的认定和处置。本实施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中止开发建设满1年的国有建设用地,应认定为闲置土地。闲置土地处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遵循盘活存量、以用为先、依法处置、信息公开的原则。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由批准建设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盟市、旗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闲置土地的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盟市、旗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闲置土地动态监测监督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预防闲置土地,跟踪监管闲置土地处置利用情况。

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调查认定和处置闲置土地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公民、法人可以对闲置土地进行举报和反映情况,了解闲置土地处置进展情况。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拟定的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文件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与投资者签订的招商引资协议,应当就项目开工和竣工时间、容积率、投资强度等内容及违约责任作出具体约定。认定闲置土地以宗地为单位。

综上所述,内蒙古地下土地使用权的登记方式主要是依照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进行,将地下土地使用权归入了一般土地的登记方式,但是不只是将土地作为平面划分,而是使之成为一个立体的客体进行管理,这样更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