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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书怎么写?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书怎么写?

一、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书怎么写?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书首先应当写清楚申请人的基本身份方面的情况,以及工伤待遇请求和事实理由。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不难填写,根据表格一项项填写即可,注意信息填写齐全就行了。当然,必须得保证填写的信息是真实的。

像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工伤发生时间、医疗终结时间、伤残鉴定时间、伤残等级、本人工资、单位名称、社保编码、致残鉴定表编号、单位编码等等,这些信息都必须要填写仔细。

申请先行支付的条件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社会保险法》第41条规定的“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另一种是第42条规定的“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申请先行支付的,由职工个人或者其近亲属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还应告知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针对先行支付的两种情形,所支付的内容并不相同。因第三人造成的工伤,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仅限于医疗费用,不包括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二、哪些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是涉及到工伤待遇申请的话,那么必须要提交书面的申请书,在这里也给大家简单的介绍了一下,申请书当中应当包含哪些内容需要提醒注意的,就是在最后签字部分必须是申请人签名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