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当前位置 /首页/社会保障/工伤保险/列表

工伤中的本人工资怎么算的内容怎么样?

工伤,我国法律中是有明确的规定是可以得到赔偿的,关于工伤,肯定是需要到医院治疗的,所以在医院的期间就会涉及到职工工资的问题,那么关于工伤期间,职工的工资应该怎么计算呢、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讲解一下关于工伤中的本人工资怎么算的内容

工伤中的本人工资怎么算的内容怎么样?

一、工伤中的本人工资怎么算

员工工伤中涉及到工资存在两个部分,一个是员工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应该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支付,并非最低工资。同时还存在一个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工资,这个工资是按照缴纳工伤保险的缴费工资计算,不足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计算。需要详细的计算和解释可进行咨询。

二、行政单位工伤有哪些待遇

目前国家机关和财政经常拨款支持的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参保缴费等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停工留薪期是指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并享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的期限。停工留薪期含不稳定期和恢复期。不稳定期是指工伤职工在初诊医院抢救治疗期间,伤情尚未稳定,可随时发生影响愈后变化的时期。恢复期是指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平稳,逐渐恢复好转的时期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及时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享受相关待遇。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需要确认停工留薪期的,依照此办法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可以报销治疗费用,享受伤残津贴、伤残补助等工伤保险待遇。现实中,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往往需要立即救治,但在工伤认定进行之前一些用人单位不愿意出钱。《工伤保险条例》对此作出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先行垫付治疗费用

行政单位工伤有哪些待遇,其实工伤是我国劳动法中规定的内容,无论是哪个单位因为工作的原因工伤的,都是一样的,首先自然是要单位进行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同意,或者有一些特殊的原因不进行工伤认定的,那么当事人可以自己认定。认定之后才能拿到工伤赔偿

工伤中的本人工资怎么算,员工工伤,用人单位不能借此就把职工给辞退了,这种行为不仅在法律上是违法的,在道德层面上也是不道德的,并且在工伤期间,员工的工资也照常发放,不能相比较正常的情况少一点点

TAG标签:工资 工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