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当前位置 /首页/社会保障/工伤保险/列表

广东省职业病鉴定机构都有哪些?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在工作单位突发职业病的也属于工伤。那么广东省职业病鉴定机构有哪些?

广东省职业病鉴定机构都有哪些?

一、广东省职业病机构览表

数量证 号机构名称诊断项目有效日期地址

1粤卫职诊字2003001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各类职业病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海康街68号

2粤卫职诊字2003002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各类职业病(除放射)广州市黄埔大道西天强路1号

3粤卫职诊字2003003茂名市职业病防治院职业中毒、尘肺茂名市红旗南路313号

4粤卫职诊字2003004梅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中毒、尘肺梅州市华南大道138号

5粤卫职诊字2003005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职业中毒、尘肺、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汕头市珠峰南路

6粤卫职诊字2003006佛山市顺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中毒、尘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基三路43号

7粤卫职诊字2003007韶关市职业病防治院职业中毒、尘肺韶关市工业中路91号

8粤卫职诊字2003008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职业中毒、尘肺江门市江华一路2号—1

9粤卫职诊字2003011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中毒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351号

10粤卫职诊字2003012肇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中毒、尘肺肇庆市城中路194号

11粤卫职诊字2003013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职业中毒、尘肺佛山市禅城区影荫路3号

12粤卫职诊字2003014汕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中毒广东省汕尾市腾飞路中段

13粤卫职诊字2003015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中毒、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东莞市南城区车站路33号

14粤卫职诊字2003016中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中毒、尘肺中山市东区长江路70号

15粤卫职诊字2003017湛江市职业病防治所职业中毒、尘肺、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湛江市霞山绿塘路137号

16粤卫职诊字2003018河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中毒河源市源城区兴源路27号

17粤卫职诊字2003019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中毒、尘肺清远市新城B24号区(市体育馆旁)

18粤卫职诊字2003020云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中毒云浮市云城区府前路富丰段

19粤卫职诊字2006021阳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中毒、尘肺阳江市江城区高凉路市疾控中心大楼

20粤卫职诊字2006022潮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中毒、尘肺潮州市绿榕北路潮州大道交界处

21粤卫职诊字2006023东莞市慢性病防治院职业中毒、尘肺东莞市东城西路216号

22粤卫职诊字2006024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职业中毒、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尘肺、职业性皮肤病、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深圳市罗湖区桂园北路70号

23粤卫职诊字2009025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职业中毒(苯、正己烷、铅、镉)惠州市鹅岭北路横街13号

24粤卫职诊字2011026揭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中毒广东省揭阳市东山区新河路北段

25粤卫职诊字2012027深圳市龙华预防保健所职业中毒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龙华路

二、职业病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有权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因患职业病进行诊疗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

(三)康复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四)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普及型辅助器具标准支付;

(五)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

(六)生活护理补助费:经评残并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经鉴定为十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伤残等级享受相当于6个月至24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八)伤残津贴:经鉴定为四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规定享受相当于本人工资75%至90%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九)死亡补助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4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一次支付;

(十)丧葬补助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一次支付;

(十一)供养亲属抚恤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对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抚恤金:对其配偶每月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对其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每人每月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发给;

(十二)国家规定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

本条例施行后,国家对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和标准作出调整时,从其规定。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劳动者从事有毒物品作业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保证劳动者享受工伤待遇。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无营业执照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其劳动者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患职业病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给予劳动者一次性赔偿。

第四十五条 劳动者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工伤认定是员工维护自己权利的方式,是非常的重要的,用人单位没有去申请工伤认定,受害人可以自己去或者时委托亲戚或者是律师为自己申请。工伤认定是员工维护自己权利的有效方式。

TAG标签:机构 广东省 职业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