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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费谁承担,工伤医疗待遇有哪些?

职工在工作期间受工伤的,通常都需要到医院接受相应的治疗,那么这段期间因治疗工伤所花的医疗费用,一般是由谁承担呢?这是很多工伤职工都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就让本站小编为您解答。

工伤医疗费谁承担,工伤医疗待遇有哪些?

一、工伤医疗费谁承担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达到伤残等级工伤职工符合报销规定范围的工伤医疗费在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未达到伤残等级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等由企业支付;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职工工伤医疗费用由企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个体经济组织,雇工工伤医疗费用由雇主支付。

二、职工工伤医疗待遇有哪些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

(1)工伤医疗费用。

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康复性治疗费用。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一般采用限额支付方式。

三、哪些情形能认定为工伤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

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内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针对工伤治疗期间所产生的医疗费,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才能确定具体是由谁来承担。具体的内容,大家可以从上文中进行了解。如果你还想知道其他关于工伤赔偿方面的内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本站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