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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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人员停保停错

工伤保险人员停保停错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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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填写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增减名册

组织人员发生变动时,须填写此表申报,按先增后减的次序填写。本表所填的新增人员(社会人员除外)须附其身份证复印件一并报送。增减人员按其变更的参保险种分别在相应的险种栏内打“√”标记。个人身份用代码表示:1国家公务员;2事业管理人员;3企业管理人员;4工人;5个体经营者。用工形式用代码表示:1聘任制;2固定工;3原固定工;4合同工;5临时工。户口性质用代号表示:1本地城镇;2外地城镇;3本地农村;4外地农村;5台港澳人员;6外籍人士。缴费工资是指组织根据该职工的上月工资收入(或起薪月工资收入)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额。企业养老保险和地方养老保险必须同时参保或停保。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和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必须同时参保或停保。减员只需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参加险种”等。根据《劳动合同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对于与组织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包括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返聘者、1-4级工伤再就业人员等)不能再参加工伤保险。用人组织必须严格审查,不能为此类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否则组织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组织人员发生增减变动时,应在变动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填报此表。本名册一式两份,报送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后退回一份给组织备案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