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当前位置 /首页/社会保障/工伤保险/列表

企业不缴纳工伤保险金的后果

企业不缴纳工伤保险金的后果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工伤保险金如何缴费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是由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按比例缴纳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则完全由用人单位缴纳。从降低用人单位的经营成本出发,用人单位一般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或本人工资项目中的基本工资部分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样导致缴费工资和职工的实际工资总额相差很大。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可见,工资总额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条例)宣传提纲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 30号)第七条重申了《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基数,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单位职工的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从《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来看,第三条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该规定第四条进一步明确了工资构成:“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三条则更加明确界定,对排除范围也作出了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由此可见,国家明文规定,单位必须按照职工的实际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

缴费工资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对于”缴费工资”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没有说明,由此,也会造成缴费工资的差额,从而影响工伤保险待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 10号)规定,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就是说,先缴纳社会保险费,然后才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很多地方实行“捆绑式”的方法缴纳社会保险,即五种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一并缴纳,同时,工伤保险参照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缴纳。因此,工伤保险的基数即个人工资(即缴费工资)是先缴纳社会保险费,再计算个人所得税。缴费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及个人所得税之间关系是很明确的,缴费工资是包含社会保险费的,不包含个人所得税,即是纳税前的工资。

综上所述,工伤鉴定缴费由用人单位全权承担,发生工伤事件后,要及时进行工伤鉴定,并填写职工工伤鉴定表。而工伤保险金也是由用人单位承付。这些工伤保障制度都充分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