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

当前位置 /首页/涉外专长/外商投资/列表

出口许可证怎么办理

出口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申请即由申领单位或个人向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函件。
内容包括:出口商品(货物)名称、规格、输往国别地区、数量、单价、总金额、交货期、支付方式(即出口收汇方式)等项目。同时,还须向发证机关交验有关证件或材料;外贸公司凭合同正本(或复印件);非外贸单位凭主管部门(厅、局级)的批准件。
属于下列情况的,还须提供有关证件或材料:
(1)经批准享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第一次向发证机关申领出口许可证时应提交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公司(企业)的批文、公司(企业)章程、营业执照以及出口商品经营目录等复印件一套;
(2)经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第一次向发证机关申领出口许可证时,应提交有关部门关于项目合同的批件、营业执照以及经国家对外经贸部认可的年度出口计划等复印件一套。审核填表发证机关收到上述有关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
经同意后,由领证人按规定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申请表》。输入电脑填好的出口许可证申请表,由申请单位加盖公章后送交发证机关,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由发证机关将申请表各项内容输入电脑。
发证发证机关在申请表送交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一式四联,将第一、二、三联交领证人,凭以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和银行结汇手续。同时,收取—定的办证费用。

出口许可证怎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