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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及股权代持协议

股权转让及股权代持协议

股权转让及股权代持协议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转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受让方(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受让方(丁方): ,身份证号:

住所:

本合同由甲乙丙丁四方就 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等事宜,于 年 月 日在 订立。甲乙丙丁四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 有限公司 %的股权共 元转让给丙方,丙方同意受让。

2、乙方同意将持有 有限公司 %的股权共 元转让给丁方,丁方同意受让。

3、甲乙丙丁四方确认:转让后,甲方共持有 有限公司 %的股权、乙方共持有 有限公司 %的股权、丙方共持有 有限公司 %的股权、丁方共持有 有限公司 %的股权。

4、甲乙丙丁四方确认,转让前及转让后 有限公司在工商局备案的股权结构也保持不变。丙方持有的 有限公司的股权由甲方代为持有,甲方与丙方是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关系;丁方持有的 有限公司的股权由乙方代为持有,乙方与丁方是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关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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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乙方保证所转让给丙方、丁方的股权是甲方、乙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乙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乙方承担,与丙方、丁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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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方、乙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

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丙方、丁方享有与承担。

3、甲方、乙方确认 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4、甲方、乙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及乙方应将未出资到位的出资转账到公司名下并出具验资证明。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三条 盈亏分担

甲乙丙丁方四方确认按约定比例分享有限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 费用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税费,由 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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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任何一守约方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送达其余各方时即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任何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四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5、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方及乙方未将未出资到位的出资转账到公司名下并出具验资证明。

第六条 特别条款

1、公司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由甲乙丙丁方各分配利润的: %: %: %:

%。

2、公司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由甲乙丙丁方各分配亏损的: %: %: %:%。

3、公司每月支出,必须由全体股东(甲乙丙丁四方,下同)批准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入账。每月 万以下(含 万元)的支出由 位股东同意即可预支;每月 万以上(不含 万元)的支出应由四位股东同意方可预支;每月累计 万以上的支出或负债,必须经过全部股东同意方可入账。公司应在每月月底,结清上一个月的会计账册并经全体股东签名确认后方可入账。

解析

4、公司累计两个月亏损的,或股东累计两个月拒绝对账,或股东累计两个 月拒绝签名核账的,或公司累计亏损达到 万元,或公司累计 天内达到分红条件但拒绝分红的,则任何一位股东皆有权解除本合同,通知送达对方即生效。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

本合同经甲乙丙丁四方签字后生效。

第九条 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壹份, 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甲方):(签名):

日期: 年 月 曰

转让方(乙方):(签名):

日期: 年 月 曰

受让方(丙方):(签名):

日期: 年 月 曰

受让方(丁方):(签名):

日期: 年 月 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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