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样本

当前位置 /首页/其它合同/合同样本/列表

解除扣押申请书一

解除扣押申请书一

解除扣押申请书一

申请人:xx,男,汉族,34岁,系XX县人,身份证号:。。。。。。。。。。。现住:邯郸XX区温情

被申请人:XX市公安局XX区分局温情派出所

申请事项:解除冀367878车辆及行车证的扣押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1月19日,XX市公安局XX区分局温情派出所民警看看、天天,以有人举报冀367878车辆为套牌车为由,到申请人门市调查,待申请人回来后,二位民警说:“有人举报你(申请人xx)驾驶冀367878车辆为套牌车,请你出示有关该车辆购买手续”,我当时答复:“我是购买其他人车辆,有卖方的联系方式,并非套用车”,看看、天天民警不再多听我讲,就让我拿出车钥匙,将该车扣押。

申请人认为:

1、被申请人XX市公安局XX区分局温情派出所民警看看、天天没有调查清楚事实,仅以举报人一面之词,将申请人的车辆扣押系没有事实依据、违法法定程序。

2、扣押车辆后,申请人曾多次向温情派出所反映,冀367878不是套牌车,我是购买其他人的,且有卖方的联系方式,(卖方出卖冀367878时承诺该车为有正规购买手续,没有其他违法情况)。且被申请人XX市公安局XX区分局温情派出所没有证据能证明冀367878为套牌车,反而让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该车不是套牌车,否则将继续扣押该车,此做法严重违反法律规定。

3、依据我国《人民武装警察法》规定,XX区分局温情派出所没有职权扣押车辆。

4、依据我国法律规定,XX区分局温情派出所没有证据证明冀367878系套牌车,私自扣押长达6个月,违反法律规定。

申请人认为XX区分局温情派出所没有证据冀367878车为套牌车,违反法律程序,超期扣押不符合规定,应该立即解除对申请人车辆的扣押。

此致

XX区温情派出所

申请人:xx

TAG标签:申请书 扣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