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律师解答

听力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听力残疾标准分4个等级:
听力残疾一级标准为 >90(好耳) 言语识别率<15%;
听力残疾二级71-90(好耳) 15%-30%;
听力残疾三级 61-70(好耳) 31%-60%;
听力残疾四级51-60(好耳) 61%-70%。
听力残疾是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听力丧失或听觉障碍,听不到或听不真周围环境的声音,从而难同一般人进行正常的语言交往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第三条
残疾人证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

听力残疾等级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