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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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工伤保险待遇诉讼时间规定是什么?

不服工伤保险待遇诉讼时间规定是什么?

法律判决中吗,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从,有权进行起诉,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工伤事故中,如果不服工伤认定,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请行政复议。很多人对时效问题缺乏全面了解。那么,不服工伤保险待遇诉讼时间规定是怎样的?欢迎大家阅读!

一、工伤认定不服起诉时效为多久?

工伤认定不服起诉时效为多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三)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四)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因此,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不服的程序是: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因没有进入行政诉讼,就不存在“ 上诉时效”。通常上诉时效是15天。

二、工伤认定申请有没有时效限制?

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是指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依法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有效时限。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本市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按下列规定执行:

1、2004年1月1日起发生事故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发生事故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或者从业人员等无正当理由超出1年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受理;

2、2004年1月1日前发生事故伤害的,用人单位或者从业人员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目前不受时效限制,今后国家或者本市对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工伤事故中受伤的劳动者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工伤事故中,如果不服工伤保险待遇诉讼时间规定为十五天。如果对认定判决不服,需要及时申请行政复审。如果您对工伤事故中的工伤认定还有其他法律难题,欢迎咨询本站律师,为您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