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标准

当前位置 /首页/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标准/列表

工伤轻伤二级待遇是怎么样的?

工伤轻伤二级待遇是怎么样的?

一、工伤轻伤二级待遇是怎么样的?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6个月)

【二】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6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7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由于《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2011年1月1日以后,工伤医疗补助金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是一般是指在工作中所受到的伤才能被称为工伤,对于工伤一般所有的费用都应该由用人单位来进行承担,劳动者也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评残,伤残的级数越高,那么可以申请到的费用就会越多。但前提是必须要有一份合法的鉴定结果。


TAG标签:轻伤 待遇 二级 工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