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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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器珠宝购销合同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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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1.经供需方双方充分协商同意,根据以下条款买卖以下商品,并签订本合同。 在执行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2.商品
3.质量标准:标准
4.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包装根据行业标准,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
5.质量检验及验收方式: 需方现场验收
6.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日预付定金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合同签订90天内将余款人民币壹佰叁拾伍万元整()元打入供方指定账户
7.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执行,需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须另支付货物价值10‰的违约金。
8.争议解决的办法: 北京朝阳人民法院诉讼
9.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立即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或合同管理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10.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补充,作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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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货款两清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