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期预缴所得税是否加收滞纳金 法录帮 劳动争议律师解答 1.51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未按期预缴所得税应加收滞纳金。《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根据旧《征管法》第二十条及《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对纳税人未按规定的缴库期限预缴所得税的,应视同滞纳行为处理,除责令其限期缴纳税款外,同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TAG标签:所得税 劳动纠纷 滞纳金 预缴 劳动争议 加收 #